企业与政府都不要对环保心怀侥幸

2015-07-04 14:36 来源: www.top-sales.com.cn  作者: 推销员门户  点击:

  2015年07月04日讯 2015年02月,山东省临沂市市长张术平被环保部约谈,临沂市很快宣布限产治理企业393家、停产治理163家、关闭8家。有媒体指其为“休克式”治霾,造成六万多人直接失业。昨日,环保部宣教中心以一篇长文回应,称“历史欠账总是要还的”。

  一场约谈,导致一场“休克式”治霾。当然,工人下岗很惨,大批企业停产治理甚至关闭了,股东们很痛。但人们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假性因果的逻辑错误,很多人把治霾当成了“因”,将工人下岗、企业关停视为“果”。政府关停污染企业,这的确是一个“果”,但真正的“因”是企业污染了环境,并且违反了《环保法》,损害了公众健康。

  临沂市治霾,被某些人贴上了“休克式”的标签,被指为企业关停、工人下岗的原因,其实它本身也是一个“果”。它也有“因”,那就是企业藐视《环保法》,损害公众健康。既然如此,政府关停这些污染企业,也是迫不得已。企业肯定不是一名无辜受害者,相反是环境和公众健康的损害者。至于下岗工人,其实不过是被污染企业绑架了。

  临沂市“休克式”治霾,对于地方政府与企业来说都是一个教训,正如环保部宣教中心所言,“历史欠账总是要还的”。环保部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已经是多年来的做法,约谈的原因无非是地方政府的环保工作没有做好,而且问题肯定很严重,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环保部约谈临沂市长前,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到当地进行了暗访和督查,当地污染企业公然违法排污。污染很严重,但当地企业和政府显然没太上心。于是约谈发生,“休克式”治霾也不得不提上政府日程。

  现在政府和企业必须明白的,是生态环境保护已经不再是一个抽象原则,更不再是一句政治口号,而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律原则。过去,有环评要求可以先开工再环评,或者干脆不环评,可以有环保设施而长年不开启。但经验总有失灵的时候。

  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旨在通过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环保责任闭环。时代变了,游戏环保行不通了。

  一个相当肯定的结论是,从现在起,地方环保工作已经不是再能够拖拖拉拉的事,拖拖拉拉只会使政府和企业陷入巨大的被动,报复性后果不在今日,就在明天。临沂市之所以要采取“休克式”疗法,绝不是“休克式”疗法效果好、见效快,而只是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实非智者当所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早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位,那就既不会有环保部的约谈,也不会有企业休克、工人下岗。

  未来我国的发展被定义为“绿色发展”,企业既不能冒烟,还不能高资源消耗,只能是环境友好型的。这种发展的思路,必须融入各地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去,否则就会给我们的未来埋下定时炸弹。下岗工人很苦,地方政府可以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框架内。但与其急时帮扶,不如在招商引资时着眼长远,让他们搭上绿色发展的时代航船。

Tags: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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