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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与肾结石,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词儿,让三鹿给扭到了一块。三鹿集团 11日晚发布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三鹿决定全部召回 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卫生部专家指出,三聚氰胺是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无疑,这是一起后果严重、涉及面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从几年前沸沸扬扬的阜阳“空壳奶粉”事件,到现在“结石奶粉”,食品安全事件为何屡屡重现?笔者认为,出现“结石奶粉”不是偶然是必然。
三鹿自曝“污染”后,质检部门派出调查组赴企业调查,工商部门强调加强检查,卫生部组织了联合调查组,等等。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的背后,则是“九龙治水”的多头监管困局。其实,食品安全多头管理是多年的老话题了,连续多年成为全国两会的焦点之一,好意见、好建议也数不胜数。令人遗憾的是,现今依旧是不同监管部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十顶大盖帽管不好一桌饭”。可以说,这个久拖不决的问题,是百姓餐桌、儿童嘴边最大的隐患。
与多头管理相伴的“权责脱节”,也是食品安全上的一大漏洞。这起事件刚曝光后,三鹿方面理直气壮地说,“三鹿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产品质量合格。”“三鹿集团委托甘肃权威质检部门对三鹿奶粉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质量是合格的。”不少网友质问,假如“质量合格”真实可靠,那么,确认“合格”的“权威质检部门”,如何向公众讲述一个合乎逻辑的“污染”真相?可以预测,有些监管部门与官员,会为这起事件付出沉重代价。但是,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责脱节、重权轻责、缺乏监督”问题,不能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就难以杜绝“先说合格、后说污染”之类的闹剧。
此外,监管应站在企业一边,还是站在消费者一边,同样困扰着食品安全。其实,一些医院早就发现那些“肾结石孩子”的共同点,即长期食用某品牌奶粉。按理说,监管者应把嫌疑犯“某品牌”告知公众。毕竟,早提醒消费者一天,就能早让孩子免受其罪。但是,监管者不断深入调查,就是不说“某品牌”是谁。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国人切肤之痛太多了,而面对千奇百怪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又知之甚少,完全处于弱势,试想,如果监管者能始终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还会在乎对方是不是行业龙头、利税大户吗?还会让“某”遮掩至今吗?
有言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我们呼唤企业诚实守信,三鹿等企业也常把“社会责任”挂在嘴边。但是,大多企业本质上更想以最小的成本,博得最大的利益。只要有“暴利诱惑”,企业就有造假的冲动。而解决暴利惟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制度性的建设和监管,使人不敢、不能、不必要去冒险。否则,谁也不敢保证“毒奶粉”不会改头换面再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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