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绑企业债也需要防范风险

2015-06-01 15:41 来源: www.top-sales.com.cn  作者: 推销员门户  点击:

  2015年0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鼓励优质企业发债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县域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并鼓励企业发债用于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建设。

  此外,还将对部分企业债券发行放宽资产负债率要求。目的是“更加有效地发挥企业债券的直接融资功能,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此次,不再受发行指标限制的类型包括债项和主体评级等级较高而又投资于国家重大投资和消费工程项目者;二是投资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及基础设施短板者。

  本次放宽企业债发行限制,一方面配合了国家在经济新常态下保增长促转调的战略,另一方面也是减少政府行政干预、促进企业债发行市场化的一次积极努力。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企业债发行限制放宽的同时,也应该密切关注几个方面的风险,以保证该项政策更好地达到既定目标:

  首先,防范新一轮政府债务风险

  本次放宽企业债发行限制,从领域和条件来看,很多还是针对城投企业和城投项目的。而城投企业的基础设施投资周期长,且不说盈利能力,现金流本身就存在很大问题。

  此前,中央政府都注意到了地方政府投资平台的风险,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避免到期偿付危机。因为城投公司和地方政府再脱钩也脱不了干系,新一轮的地方政府投资平台的发债高潮,会不会引发新一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债权人由银行变为其他机构和公众,虽然可以避免债务风险在银行体系的集中,但将来出现债务困境时债务谈判的难度只会更高,不利影响将更加广泛。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总是有扩大支出和债务的冲动 ,自身限制债务规模的约束机制较弱,这是需要谨慎防范的。

  其次,防范隐含的道德风险

  我们这次放宽企业债发行限制,很大程度上是在经济低迷背景下的一项保增长措施。而因为市场不景气,谨慎的企业会降低财务杠杆比率,而那些债务链条紧绷、有冒险倾向的企业会急于发债 ,本轮又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发债在债务率和资产负债率防线的限制,可能会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出现偿付能力和意愿低的高风险企业多发债、偿付能力和意愿高的低风险企业少发债的情况。而发债企业风险结构的恶化,将导致宏观违约率上升。

  再次,防范新形式的行政干预风险

  本次放宽企业债券发行限制,是针对特定的领域,而不是债券发行审批机制的实质性变化。因此,判断企业债该不该发的部门,仍然是发改委,而不是交给市场主体和证券监管机构。很多方面表现为行政性收放,本质上还是一种数量和条件的行政限制。而真正的市场化是,证券监管机构审查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能否发行,是否有人买,主权交给市场机构和投资者。另外,由发改部门来决定谁应该发企业债,在关键环节仍没有市场化。

  最后,防范债信评级机构风险

  本轮办法将债项和主体评级当做一个放宽发行限制的关键条件之一。但我国债务评级行业并不成熟,本身的信用还有待接受市场的检验,更何况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可能会屈从于政策导向、客户或地方政府的压力。因此,加强信用评级机构和评级制度建设,提高其独立性,是企业债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

  因此,笔者认为,放宽企业债的发行限制,是我国经济新常态下激励投资、优化结构、弥补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资本市场结构,繁荣和发展资本市场的要求。应实现发展任务和改革任务的有机结合,从转方式调结构的大局入手,从企业债发行的市场化入手,从防范增量风险入手,从企业债市场的制度建设入手,而不能将之作为一项简单的宏观经济的刺激政策,不能走“刺激-产能过剩、通胀-调控”的老路。惟其如此,方可形成企业债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Tags: 企业 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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